本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今年以来,滕州市龙阳镇着力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辖区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该镇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总河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分管农业副镇长担任副总河长,各河库涉及的办事处、村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河段河长。同时,设立了河长办公室,明确农业办、住建办、国土所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推行河长制重在加强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执法监管,为此,该镇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库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并创新管护模式,通过招募、聘用等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实施对河长制的监督,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义务护河队,加强对河库的管护,同时,积极落实河库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足额资金保障。
河长制推行以来,该镇积极开展河道环境整治,重点针对全镇水库、河道、塘坝垃圾进行专项治理,入汛以来,共清理树木1万余棵,下达防汛指令20余条,同时,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治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极大改善了全镇河库水生态环境。
(邱绍义 王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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