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15日,山东省工商局公布了10起2016年已查结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1、济宁××医院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案
济宁××医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广告进行宣传,广告中含有“……已成功为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的900余名先心病患儿免费实施了爱心手术,成功率100%”“……关节置换手术成功率100%,关节镜手术成功率99%……”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济宁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30万元。
2、海阳××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进行广告宣传时,广告中含有“……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高星级酒店集团……”“十里金滩距海青轻轨……站点仅5分钟车程”等内容;当事人销售楼盘时,通过补充协议减轻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海阳市市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1万元。
3、枣庄××电视媒体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播出的“××胶囊、××氨糖胶囊、××微生态口服液”等多个广告中含有“以专家名义表示功效的断言”“以养生栏目的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等违法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枣庄市工商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21万元。
4、青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当事人利用宣传册、宣传彩页及套封等载体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最”字绝对化用语,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形象为公司作推荐、证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502万元。
5、青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作为申请主体注册了“××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微信认证。当事人在没有和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的情况下,利用微信进行广告宣传,广告中含有“……资金由第三方工商银行监管……资金池资金流是永续增加的,保证消费者100%分红权……”等内容。以上广告是当事人利用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青岛市城阳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