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落实滕州市教育局[2014]36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各级禁止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规定,维护教师自身权益。近日,姜屯镇胡村小学与每一位教师签订了《禁止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同时学校公布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教师承诺: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组织学生集中补课或集体辅导;不暗示、诱导、发动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辅导资料;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的生源;不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从事有偿家教或变相收费;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民办教育机构补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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