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陵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信用社报案称,陵县前孙镇李某长期欠贷,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陵县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查:黄某系陵县开发区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副经理,自2005至2006年间,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共计150万元,其中以为工人办理保险为名,套取该厂26名工人的身份信息并伪造其个人签章先后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冒名贷款计66万元,并长期不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李某已按照有关规定返还所欠贷款。民警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以防被他人恶意盗用。(陵县公安局:李先忠 刘奇 邱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