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6月12日,诸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
隋某,山东省诸城市人, 6月4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隋某之前夫来到隋某家中,因纠纷与隋某发生争执,对隋某进行殴打,不堪毒打的隋某双手持单刃尖刀置于胸前招架,其前夫在打碎一个马扎后,上前卡住隋某脖子并将其扑倒在地,隋某持单刃尖刀扎入前夫左胸,致心脏破裂循环衰竭死亡。
本案中,隋某与其前夫已经离婚多年,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作为隋某来说本身是受害人,可一刀下去,两个家庭的幸福便不复存在。现在受害人成了犯罪嫌疑人,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实在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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