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11年以来查办的7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其中包括原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行长阙华受贿案、原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主任张国良受贿案、原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刘会丽(又名刘三辉)受贿案等。
附:7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案件1:原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行长阙华受贿案。
阙华2008年10月后任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行长,于2009年负责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购买营业和办公楼期间,在该银行购置石家庄中铁商务广场底商和写字楼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中铁置业石家庄分公司好处费999400元石家庄北国商城购物卡。阙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高邑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4日以阙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2:原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主任张国良受贿案。
张国良2002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藁城市财政局副局长、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主任。2008年1月7日,张国良未经藁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擅自决定将珠海特区华大公司欠藁城市政府驻珠海办事处的3262余万元的国有资产债权以300万的价格转让给珠海市骏景贸易有限公司,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债权转让过程中,张国良收受珠海市骏景贸易有限公司余某现金300万元。藁城市人民法院2011年9月23日,一审判决张国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12年3月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案例3:原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刘会丽(又名刘三辉)受贿案。
刘会丽在任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期间,协助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工作。2011年4月,刘会丽在协助办理北杜昊景广场项目过程中,收受北京昊景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经理尚永亮人民币80万元。刘会丽作为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在协助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开发商所送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12年6月19日,新乐市人民法院以刘会丽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2012年10月1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案例4:原裕华区南栗社区居委会主任赵志成、原裕华区南栗社区党总支书记刘玉杰受贿案。
赵志成、刘玉杰在分别担任裕华区南栗社区居委会主任和裕华区南栗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经该村两委会研究,南栗社区下属石家庄栗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河北栗源农业产品物流交易中心。该项目由石家庄逢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并由该公司以租赁南栗社区居委会土地的形式经营,此项目自2009年7月始逐级上报裕华区政府和石家庄市政府批准。赵志成利用职务之便,于2009年6月收受石家庄逢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岳自坤贿赂现金100万元。刘玉杰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09年7月、9月、11月、12月和2010年2月收受石家庄逢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岳自坤贿赂现金共计90万元。赵志成、刘玉杰在分别担任裕华区南栗社区居委会主任和裕华区南栗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11年7月20日,裕华区人民法院以赵志成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