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14日至15日在新疆伊宁市举行的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座谈会上获悉,2011年、2012年两年,全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达24.2亿元,超过前10年的总和。
记者了解到,在兴边富民行动资金保障方面,国家发改委新增了兴边富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投资额逐年增长;同时,财政部加大了对边境9省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仅2011、201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一项,就分别安排了71亿元和89.2亿元,相当于“十一五”期间的总和。
据初步统计,国家发改委还采取提高部分民生项目中央投资标准、减免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设立专项等措施,2011年以来累计安排陆地边境县和边境团场中央预算内投资约250亿元,接近“十一五”期间的一半。
与此同时,国家其他各部门的专项投入也同时向边境地区倾斜。2011年,教育部在学前教育、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方面安排和落实中央投资18.69亿元;农业部累计安排边境县及边境团场项目资金近80亿元;国家林业局安排边境县中央林业资金近28亿元(不含西藏)。
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表示,虽然兴边富民行动推动了边境地区的发展,但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下,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的瓶颈制约依然存在,贫困面大、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结构不合理、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与其他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新华网 记者 关俏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