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其“淘宝”网店宣传页面发布了含有“酒是好酒,多喝点没事”等内容的广告,存在诱导、怂恿饮酒行为,同时还有“补酒”“男人喝女人醉”等内容,暗示所售酒品具有保健功能,但实际上该酒未取得保健食品批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兰陵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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