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双向推动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针对钢铁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给出了一定的激励政策。比如,减免环保税,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及信贷融资支持等。具体如,大气污染排放浓度低于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保税。
同时,对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企业,也给出了一定的惩罚措施——可在现行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加价标准不高于每千瓦时0.1元。
此外,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未完成改造的企业,加大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对完成改造的,不予限产或少限产。
不过,不容忽视的是,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钢铁企业而言,的确投入不菲。经济导报记者从另一家山东的钢铁企业了解到,其预计相关投入可能高达3亿多元。
对此,崔平表示,虽然企业在环保治理方面投入大,运行费用高,成本增加,但是大家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是公平的。反而是小散乱污和“地条钢”企业以牺牲环保为代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取缔它们才能保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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