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致鸿 辛继召 北京、深圳报道
导读
更加应该注意的是,个别保险法人机构股东股权方面出现的问题中,涉及非自有资金出资问题,个别公司股东涉嫌使用保费自我循环注资、融资出资或增加股东层级虚假增资等。
公司治理再度成为保险业的“刷屏”话题。
9月26日,保监会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的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出炉, 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综合评分结果显示,13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3.74分;4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2家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不参与公司自评)公司治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6.21分。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透露,保险公司股东股权领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部分公司治理有效性“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下一步,还将开展公司治理评估,重点抽查公司治理有效性、股权资本真实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等方面。
公司治理评估结果“排位”
此次参与评估的13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 ,包括保险集团公司11家,财产险公司53家,再保险公司3家,人身险公司4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9家。
其中,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国寿集团监管评分96、综合评分96.8;英大泰和财险监管评分93、综合评分95.4;太平人寿监管评分93.5、综合评分95.7;太平资产监管评分93.5、综合评分94.9,排名胜出。太保集团监管评分90.25、综合评分93.35;平安集团监管评分90.5、综合评分89.3。
而中华联合集团监管评分73.25、综合评分77.35;长安责任监管评分65.25、综合评分69.75;君康人寿监管评分60.25、综合评分63.95;阳光资产监管评分63.5、综合评分71.5,排名落后。
以君康人寿为例,其成立10余年,历经多次更名和易主。君康人寿在2014年遭保监会停业处罚、业绩大幅跳水后,更是采取了在二级市场频频举牌的激进策略,被保监会列入黑名单。君康人寿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实际控制人已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香港上市企业忠旺集团董事长刘忠田。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合伙咨询人周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监会通过此次评估,可以揭示一些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上存在的问题,但是不应过分关注得分,得分相差不大并不太能说明问题。不过,各家保险法人机构必须持续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整体而言,综合评分结果显示,在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中,90分以上的优质类公司35家;大于等于70分小于90分的合格类公司91家;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重点关注类公司4家;小于60分的不合格类公司0家。
涉及六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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