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思维、心理状态这些本来的隐秘信息,将成为可以被感知、存储、传输甚至处理的外在信息,更关键的是,个体很难控制信息的发出或不发出,对信息的传播与使用控制,会变得无能为力,传统隐私权所强调的“宁居权”和“资讯自决权”面临全新挑战。
隐私侵权的追责难度更大
在人机共生、万物互联的空间,隐私侵权的追责难度更大。“知情—同意”是传统隐私权保护中的重要准则,信息收集主体应在自身合法性基础上,在获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收集信息,并且在法定的或当事人同意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信息。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在将人类器官加以延伸,让日常生活变得更科幻、更智能的同时,也使得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新的困境。人工智能的透明性、伦理、信任、监管和责任等议题将更广泛地进入公众视野。
一般来说,法律制度是相对滞后的,但关于法律问题的思考应该是前瞻的。针对新出现的隐私、伦理、责任、安全等问题,需要在政府、企业、民间机构、公众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削弱人工智能的不利影响,创建人类与人工智能彼此信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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