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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住权产权统一割除“遗留顽疾”

2021-08-03 15:18:31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7月28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对于山东济宁市民、金泰花园业主贾立新(化名)来说却意义非凡。这天上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带着提前准备好的各种材料,上门为他办理了房屋不动产证,悬在心头好几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有人曾经调侃说,‘买房最惨的遭遇是房子住上了却没有拿到证’,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这几年,为了拿到这么一个小本本真是没少费劲。”谈到因遗留问题“一证难求”的心路历程,贾立新直言,住权和产权的不统一是房屋产权领域的“顽疾”。而像这样的尴尬状况,在济宁城镇居民身上并不鲜见。

  今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民意5来听”等渠道了解到群众对住房产权问题的反馈后,进行了一次系统性的摸底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仍有20.26万户被住房产权遗留问题所困扰。

  面对如此庞大的基数,济宁市选择迎难而上、重点发力,积极探索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机制。一方面成立市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理;另一方面制订《实施方案》,准确界定遗留问题范围,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或代办主体申请、问题项目和责任主体确认、主管部门会签会审认定审批、工作事项移交、备案备查的办理流程,按清单项目进行台账式管理和推进,逐条销号。

  高效推进住权产权统一,离不开大胆的放权。按照“市县同权”的要求,济宁市将印章移交给县市区,使实际问题中的市级权力事项和区级权力事项得以同步推进。在通过“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化解“办证难”问题项目时,严格遵循“责”“权”“利”一致、对等原则,切实做到将不动产登记与土地、规划、竣工备案、消防验收等问题的解决同步实施。目前,全市通过“并行办理”模式解决的问题项目达到112个,涉及群众71325户。

  按照群众无过错应登尽登的基本思路和先行化解群众登记办证难的基本要求,截至7月上旬,已化解问题191823户,完成任务目标的94.68%。与此同时,为确保后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济宁市研究拟定了《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实施意见》,让购房群众在房屋住权与产权统一上不再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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