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整合运行工作方案》,确定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系统,2021年9月底前上线应用。
根据部署,山东将按照“全省统一、集约高效、整合共享、分级实施”的总体思路,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和“山东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资源及功能,整合形成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系统,构建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
按照方案,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为财政预算单位和非财政预算单位提供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的网上交易服务。对财政预算单位采购的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可通过“网上商城”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对非财政预算单位采购的中介服务项目,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该“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对依法注册并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或依法不需要资质但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采购主体实行常态开放。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自愿入驻该“中介超市”,实行“一地进驻、全省通行”。
统一基础数据库和用户管理。共享“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和“山东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采购主体、交易信息等数据,形成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涉及该“中介超市”应用的有关系统与“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与用户管理系统”对接,实行用户信息互认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优化系统服务功能。在“政务服务中介超市”设置通知公告、中介服务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公告、咨询投诉、统计分析等栏目,开发中介进驻、采购发布、交易选取、合同签订、服务评价、信用监管、咨询投诉、统计分析等全链条功能。支持直接选取、竞价选取、均价选取等交易模式,最大限度满足各类采购需求。
推进系统对接应用。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服务项目要素数据自动获取。对接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查自动核验。加强中介服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实现中介服务交易结果信息按需推送。市级自建“中介超市”系统要与该“中介超市”对接或迁移。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该“中介超市”联通“信用中国(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对出现失信记录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出现严重失信或违法的,禁止进入或予以清退,实行“一地失信、全省受限”。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强该“中介超市”有关工作的督促调度,对任务完成、系统应用、日常监管等情况进行评价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和服务评价情况纳入全省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