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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教育新风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2014-02-27 09:06:47  |  来源:和讯网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全面推进高校分类建设,解决专业同质化问题。加强名校工程建设,推动高校分类建设,研究探索对高等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考核,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布局结构合理、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

    启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建立学术为导向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出台我省现代大学制度改革方案,选择部分学校进行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招考制度:

    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翻倍

    围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我省高等院校生源计划,增加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计划,使今年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计划在去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范围和专业覆盖面,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的范围和规模,组织实施好首批高职院校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高校要正确理解、充分认识“3+2”、“3+4”贯通培养的意义,放下身架、积极参与,提高毕业生整体就业能力。

    进一步改进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好春季高考“知识 技能”考试招生工作,特别是扎实做好我省首次实施的专业技能实操考试工作。

    围绕落实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打破高考对考生户籍等方面的歧视,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户籍限制,并统一划定全省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多元办学: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采取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待遇试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开展民办高校名校遴选建设,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支持一部分高水平的民办高校加强师资队伍、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严格按要求落实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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