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相关公司《购买协议》中“未验车即需7日内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的格式条款无效,判令海口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李女士(化名)双倍返还购车定金共计1万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贝隆律师事务所诉讼律师马向对记者表示,此次小米汽车定金案的判决,不仅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更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订后产”模式中的交易规则提出明确规范:无论销售模式如何创新,都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的底线,企业需将宣传承诺转化为实际履约行为,在格式条款设计、交易流程规范等方面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