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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7月14日讯(实习生 王琦崴 王娟 记者 肖飞)2017年,直销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有不少直销企业被曝光存在违规行为,其中不乏康婷、尚赫等知名直企。鲁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帅。他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直销行业存在三大“绝对禁区”,即拉人头、收会费、多层计酬,踏足禁区即意味着涉传。但是不少直企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踏足禁区、以身试法。
禁区一:直企不得“拉人头”
王帅表示,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所以,如果直企存在拉人头行为,即视为传销。
2017年4月份中国经济网稿件《康婷直销区域仅限天津 却三地曝违规传销》指出:海口康婷弘毅团队因涉嫌拉人头传销,被海口工商部门查处。海口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现场查获的康婷的笔记本和PPT等培训资料,初步判断其涉嫌传销。
禁区二:直企不得收“入会费”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也就是说,直企一旦被发现收取“入会费”或相似费用,即存在涉传嫌疑。
《康婷直销区域仅限天津 却三地曝违规传销》中写道:“海南康婷弘毅团队的詹女士称,从事康婷产品的运作,需要先交一笔钱。按级别最高需交16100元,申请从事康婷产品运作最低需要交3200元。詹女士说:‘下面有无数个人在做,都跟你有关系,你今天沟通了16100元进来,经过你的努力你又沟通了一个16100元进来,沟通两个的话有3600元(提成),现金打到你卡上面来。’”。王帅表示,海南康婷弘毅团队的做法包含了“拉人头”和‘收会费’,是典型的涉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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