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陵县民警在辖区开展废品收购站走访,中途歇息过程中来到村边百货店购买瓶装水,发现货柜上摆有红罐凉茶,民警小王就爱喝凉茶,赶紧拿了一罐,付款时才发现,这瓶凉茶瓶罐包装、瓶身颜色、字体结构均同“王老吉”一致,只是产品名称不大一样,它叫“王老先生”。
根据《知识产权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参照标准。
这瓶“王老先生”与正品“王老吉”包装相似,不易识别,极易误导消费者,对正品厂家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造成侵害,而且山寨产品大多售往城乡结合部的小超市、小卖店等监督比较薄弱的地方,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目前民警已将此类问题向质检、工商等部门反映,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选购类似产品时要十分注意,以免误购山寨产品。(陵县公安局:李先忠 邱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