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囊2:维权合作协议设绿色通道
内地消费者如在澳发生消费争议,来不及向澳门消委会作出投诉;或者在返到原居地后才发现产品有问题想要寻求协助,怎么办?
不用担心!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澳门消委会已签署合作协议,协定了简便与快捷的处理机制,尤如绿色通道,消费者只需要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转至澳门消委会后进行处理,结果会及时通知投诉人。
消费者只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发票、有关凭证资料、投诉说明和索偿的要求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锦囊3:澳门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为旅客提供跨区仲裁服务
澳门消委会辖下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专门处理金额在50,000或以下澳门元(折合约41,000人民币)的消费争议,内地消费者返回原居地提出消费申诉后,如因争议无法解决,是可以要求通过仲裁中心解决与商号的争议,仲裁过程中所需的申请文件、左证资料都可以透过邮递方式提交仲裁中心处理,即使你无法出席进行仲裁,澳门消委会会将仲裁的结果尽快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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