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服务人员说过这个团不是纯玩团,当地地接社也会推荐游客去额外的购物点。”山东银座旅游公司产品经理赵萍称,刘先生在出发前已经看过行程,并且签字确认。刘先生对此并不认可,他表示服务人员只提过会有2个购物点,购买全凭自愿。
对于将刘先生二人丢在路上一事,赵萍表示,导游确实出现失误,开车前未清点人数。至于是否存在故意甩客,以及游玩时间缩短、多收电瓶车费等问题,赵萍表示,需要与当地地接社沟通落实后再做处理。此外,游客在行程意见表上填写“满意”,也与他的说法不符。对此,刘先生表示,意见表是在导游的要求下填写的,并不能代表真实意见。
赵萍表示,最初给出的处理方案是,如查证属实,退还刘先生未游览的景区门票费、多收的电瓶车费及被落下后自行打车的费用等,再责令相关导游书面道歉。由于刘先生提出了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要求,目前旅行社还在协商中。
律师说法
导游若恶意甩客或将被吊销证件
目前,刘先生已将此事反映至市旅游局、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并提交相关材料。
“按照《合同法》,如果旅行社出现工作失误,导致行程未能依照旅游合同约定,则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退还相应团费。”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表示,如果导游恶意甩客,按照《旅游法》,则必须退还全部团费,情节严重的,或吊销导游证及暂停相关旅行社的营运资质,“是否恶意甩客,这个不好判定,游客如坚持提出,那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对此,济南市旅游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调查处理此事,“首先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旅游局会介入进行调解。”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