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保障政策,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72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今年已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67万元;将93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残疾儿童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护理补贴。
二是核查完善信息,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及时核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断完善基本信息,提高帮扶精准度,目前,全县留守儿童9人,困境儿童80人;指导受委托监护人逐一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压实监护责任。
三是倡导多方参与,构建服务保护机制。推动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目前,全县设立儿童保护专干15人、村居儿童关爱联络员583人,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机制。(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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