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我们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创新实施“1543”工作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县455个村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占总村数的60%,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探索创新三种改革类型
一是资产存量较多的城中村和已划入城市规划的城郊村。这类村居对集体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全部进行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如:鱼丘湖办事处杜庄村,将村集体经营资产(停车场)按股份量化的同时,将村非经营性资产(办公室)和集体资源性资产(租赁土地)也进行了量化,并明确规定,这些资产在存续期间为主要公共服务场所,一旦因拆迁或征占增值,按成员量化份额进行分配,把未来可能出现的产权矛盾提前解决。
二是有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或资源性资产的村。这类村居对集体经营性资产或资源性资产,以股份和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如:三十里铺镇王架子村,将资源性资产(集体地)84373.38平方米,采取“一人一股”,按份额的形式,每股量化资产为126.12平方米。
三是经济基础薄弱,无经营性、资源性资产的村。这类村居主要是完成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建立管理台账,统一运营管理,成立经济合作社。如:汇鑫办事处张唐村,对账内资产清产核资后,经村民会议审核确认,建立管理台账,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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