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来自德州市法制办的消息,今年我市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包括对1995年建市以来至2017年期间的市政府文件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清理,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
所谓规范性文件,就是俗称的“红头”文件,是政府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重要载体和方式,对于政府实施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秩序、服务社会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于一些工作任务已完成、管理方式改变、适用期已过、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及时清理,才能保证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为此,我市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市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截至目前,我市对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市工商局废止1件、修订3件,禹城市政府修订1件。对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废止市政府及部门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已废止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已修改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改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定已废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55件;已修改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拟废止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改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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