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标产品——改写鲁酒无代表香型历史
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主要源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WTO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国际通用的辨识度最高的特色产品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2008年,“一品景芝·芝麻香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会”在山东景芝召开。以一品景芝为代表的芝麻香型白酒,被确认为中国芝麻香型白酒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西湖龙井、景德镇陶瓷……这些都是享誉全球的著名地理标志产品,不仅能与特定的地理和人文因素联系起来,还代表着产品品质上乘,并且具有了与其他同类产品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景芝酒业赢得了受国家支持与保护的流通国际市场的“准入证”。标志着景芝酒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优良的品质。并且在白酒行业中独树一帜,不可复制。
芝香白酒作为建国以来两大自主创新白酒香型之一,成为中国白酒发展史上里程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酒业创新发展的价值典范。而景芝作为芝麻香的创领、发现、发展、创立、标准的集大成者,书写了鲁酒不朽的传奇。
景芝酒业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名特白酒国家标准样品和中国白酒历史标志性产品,被商务部和中国酒业协会确定为中国白酒芝麻香型代表,改写了鲁酒无香型代表的历史,丰富了华夏酒苑。
景芝酒业将秉承三大国家标准,不断优化生产,提升产品品质,放大芝香六大价值,引领芝香走出山东,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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