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软硬件设施,夯实法治阵地。该镇在民俗馆开辟出专门场所设立以“和为贵”调解室、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顾问室于一体的法律服务窗口,配齐门牌、标语、档案柜橱、电脑等办公设施。该法律服务窗口覆盖官庄片区9个村,各村支书轮流兼任调解室主任,聘请法律顾问担任调解员,各村指派3名村两委人员作为助理调解员,明确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配备了来访来信登记表,设立统一调解台账,切实做到了“六有” “四公示”,努力做到工作开展规范化。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综治、信访、警务室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组织法律顾问定期到村为广大村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服务,切实将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消除维稳隐患。建立了矛盾纠纷日排查机制,对产生的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式,运用调解技巧依法规范调解纠纷,促使矛盾双方消除隔阂,基本做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化解及时。目前为止,官庄“和为贵”调解室已调解矛盾纠纷近100件,调处成功率98%,有效的维护了村庄的稳定和谐。
四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意识。该镇始终把普法宣传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首位,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每年利用 “12.4” 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讲座; 抓住外出打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由返乡农民工参与的法律知识培训宣讲活动等,不断扩大人民调解领域法制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了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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