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作为世界上最迅捷、最经济、覆盖范围最广泛的信息传播媒介,已越来越多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经济运作方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正是在互联网繁荣发展的契机下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一项新的法律服务内容。
近日,高青县公证处受理了一件网上证据保全公证,具体情况如下:该公证的申请人是一名段姓自然人,是山东高青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其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业务,现欲对该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因其本人现在美国纽约无法亲自到银行办理上述业务,亦无法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于是在我处公证员的建议下,段某某委托公司员工钱某某向我处申请办理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欲对网上视频通话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在通过其申请后,我处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通过QQ视频同申请人段某取得了联系,最终为段某出具了网上保全证据公证书,为其办理担保业务提供了方便。
通过网上证据保全公证的办理,打破了时间与空间限制,最大限度的使当事人内心诉求得以最终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信息技术愈发繁荣的今天,网上证据保全公证不断发挥自身优势,释放无限潜力,也终会大有作为,在便民惠民的道路上持续绽放多样光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