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泰安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制定泰城(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五城共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目标。我市结合自身实际与现实需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效果显著。
一是稳步推进。制定“山-城-河-湖-田-文”区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框架,确定市莲花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市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等32个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泰安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二是做好验收。2018年是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验收年,为做好迎检工作,市水资源办作为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牵头单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完善自评估报告等档案资料,及时提供基础素材,高质量编制申报材料。目前,已通过水利部技术评估专家组验收。
三是突出实效。通过试点期建设,我市水生态系统整体得到有效修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河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一环五库,一干七支,多效兼筹,三网合一”水网初步构建,水系连通格局得到优化,实现河库水系的连通,防洪排涝、城乡供水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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