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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海阳市经济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4日下午5点,全市已核查法人及产业单位20573个,已核查率为98.4%,有效核查率为62.6%,各镇区街道核查率基本都达到100%,个体户上传数量和RAD上传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据了解,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通过普查,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2017年是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201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普查对象也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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