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邹平县不断加大环保突出问题执法力度,加强日间检查与夜查频次,深入开展零点行动,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10月5日,邹平县根据相关线索获悉,邹平亿鑫经贸有限公司和信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案情就是命令,结合环保督察“零点行动”,邹平县委主要负责人立即带队赶赴现场,迅速对相关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整改。
针对亿鑫经贸有限公司“燃煤小锅炉烟道未切断”问题,邹平县责成孙镇政府立即对该燃煤小锅炉进行淘汰清理;针对该公司“场内煤堆未用防尘网覆盖及地面未完全硬化”、“道路积灰严重、汽车行驶时造成扬尘污染”问题,根据《邹平县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要求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同时,县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信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孔、活性炭漆雾箱内无活性炭”两个问题,邹平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加大督察检查力度的同时,邹平县进一步压实责任,启动追责问责程序。针对邹平亿鑫经贸有限公司小锅炉未拆除问题,根据《滨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办法》立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拟对孙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诫勉,拟对孙镇人民政府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
邹平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鹏飞:下一步,我县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涉气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包括问题线索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小锅炉,及时按照职责清理取缔。二是对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按规定顶格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今年以来,邹平县以环保部“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靶向发力,铁腕施治,大力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转办的343件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75件案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邹平县的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剩余5个正按整改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累计取缔整治 “散乱污”企业550家,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常态化巡查检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8月份,县城区蓝天白云天数同比增加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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