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在家乐福超市解放桥店购买的怡宝瓶装矿泉水,喝了两口后突然发现水中有异物,仔细一看,竟是一只已死去的黑色小虫。当王先生找到超市客服中心时,得到的答复竟是:超市只负责销售,应找厂家处理。
“喝了一口水后才看到瓶壁上有异物,一想起我就觉得恶心。”王先生告诉记者,19日下午,他从家乐福超市解放桥店买了一瓶怡宝矿泉水,喝水时发现瓶中有芝麻粒大小的黑色异物,“我倒出来用手一捻,竟是只虫子。”王先生说,发现虫子后,他吓了一跳,立马将半瓶水拧起来,“不敢再喝了。”
随后,王先生拿着购物小票和矿泉水到超市讨说法。一名工作人员查看后,称商品没过期。之后,超市方面表示可以给王先生退货。对此,王先生并不认可,“一瓶水就值2块多钱,如果虫子吃到肚子里去,那健康该怎么保证呢?”王先生表示,他并不是要多少赔偿,只是希望商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20日中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家乐福超市解放桥店。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的瓶装水没有问题,一般情况下很少出现这种现象。瓶装水在打开饮用前,还是密封状态下,发现有小虫肯定是厂家的责任。”工作人员表示,会帮助顾客联系厂家,水中出现虫子的原因,超市方面暂时不好回答。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智锋告诉记者,当消费者食用到过期变质的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持购物凭证找销售者索赔,销售者再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即“谁销售谁负责原则”。姚智锋说,王先生可将此超市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或向法院起诉,并通过质检部门对商品进行检测,来获取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