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应该是如此。但现在的情况是,中外合资的险企很难解决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外资股东强调效益,中方股东要求规模。这就发生矛盾了。”王绪瑾表示,在中国市场,合资公司发展受限,想上规模上不去,因此,很难有效益。
从中法人寿和海康人寿年报来看,至今仍属于亏损状态。投入资金后不见回报,撤资离场的结局不难理解。
财报显示,2013年,中法人寿净利润亏损698.44万。今年1-7月,净利润亏损870.26万。2013年,海康人寿净利润亏损为9252万元,今年1-7月净利润亏损为854万元。
合资保险公司出现亏损已不是个例,也不是今年才发生。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统计,如中法人寿股权性质一样的“50-50”持股比例的中外合资公司,产寿共有22家。这22家“50-50”合资的公司中,目前包括安盛天平在内也只有9家实现盈利,如果看综合收益总额科目的话,只有6家实现正收益。
从上述企业合资股东的构成来看,中方股东一般为非金融机构,而外资股东一般在国外有经营相应的保险业务。
另一位合资险企内部人士表示,合资公司明显的优势就是从前端的产品开发、人员管理,到后端的销售服务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但劣势就是合资公司适应中国市场需要漫长的过程。国外的产品、销售模式也会出现水土不服。
王绪瑾表示,很多中方股东对保险经营不了解,当成实体经济投资,认为当年投资当年就有收益。但是寿险公司一般在中国是“7亏8赢”,在国外差不多第9年或第10年才盈利。股东对行业了解不够就带来一些问题。
“因此,这就要看双方股东的配合度。如果双方股东合作非常默契,可能就会产生1+12的效应,因为他们会把两家股东的管理、资源运用方面的经验都融合在一起。”上述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表示。
背靠大树为何难乘凉
据了解,合资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外资股东难以提供渠道支持,大多依靠中方股东渠道资源。这其中尤为明显的是银邮系保险公司。以中法人寿为例,2013年年报显示,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1056.1万,全部来自银保。
但是,相对而言,如果中资股东是非金融机构的实体企业,对合资寿险的帮助或许并不会如想象的那么明显。
“事实上,为什么我们开拓业务很难,其中一个原因是中方股东旗下的很多公司和下属机构根本不知道还有我们这家公司,因此,关联渠道的业务都是我们自己一家家去开拓,没有说是股东的业务就好做。”上述合资险企人士如是说道。
此外,另一位合资险企内部人士表示,中资股东是实体企业的话,对于寿险公司来说也难以靠大树“乘凉”,因为不像财险公司,可以为中资股东的设备、工厂等提供保障。中方股东对这些合资险企支持主要体现在团险业务上。
海康人寿年报显示,2013年,保险业务收入为14.49亿,其中,团险业务收入为1.46亿,只占10%左右。而且团险业务收入也未显示均来自中海油。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