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8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全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普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验收复产煤矿问题。为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包片督导小组,要督促各县严格验收复产程序和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补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整改完成的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要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局长签字,才能复产;市属煤矿要由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要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然而,50个重点县验收复产煤矿472处,大部分是由副县长签字批准复产的,更有个别煤矿是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的,不符合规定要求。
除对复产煤矿不“真验”外,部分重点县还存在着对停产煤矿不“真盯”的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安全质量不达标的停产煤矿必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1名副科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干部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然而,50个重点县被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煤矿925处,其中有250处煤矿没有实现指定副科级以上干部专人盯守。为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包片督导小组,对没有做到“真盯”的地区,要督促落实到位。
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分属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市),数量占全部产煤县的不到7%,但近五年来发生的事故却占到煤矿安全事故总量的30%以上。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期部署开展了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并成立了36个包片督导小组,督促其落实“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遏制事故多发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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