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秀萍 报道
本报栖霞讯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微腐败”、预防软弱涣散问题,根据上级纪委监委部署和栖霞市委要求,栖霞市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关于深入开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栖霞市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确保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栖霞市纪委监委围绕5个方面25项村级小微权力逐项梳理操作规程,制作流程图,明确程序步骤、指导单位、政策依据等事项,最大限度做到可视化、条理化,提高工作指导性和操作性。同时,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在梳理完善权力清单的同时,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十不准”要求,出台了《栖霞市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职责分工、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事项,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闭环,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