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增信,淄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的通知》,重点支持市级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白名单”的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优惠政策贷款。
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建立“淄博市市级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平台”,实行季度监测,筛选确定企业“白名单”,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贷款政策:合作银行对“白名单”内的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优惠政策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LPR利率;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鑫润担保公司)为贷款主体,提供零费率政策性担保,贷款企业应缴纳的担保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至担保机构;对重点种业企业(包括纳入“白名单”的农业种植业、畜禽业、渔业种业企业)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贷款给予一年期LPR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据了解,相关企业可将贷款需求提报区县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拟定“白名单”企业,并按企业贷款需求推送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过全面调查,合作银行批复后推送至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批复并出具放款通知书,合作银行将依据放款通知书放款。贷款企业要在办理贷款完成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贴息资金,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4月、10月集中拨付贷款,2021年首次拨付时间为10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