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均启)枣庄高新区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精准认定、快速办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精准认定和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保、不错保。
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快速审核审批,快速告知,工作全程留痕,确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够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22人,其中有672人纳入低保、65人纳入特困。按照《全省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首先,把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对于按户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按户认定不符合条件的,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本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兜底保障脱贫。
通过系统反馈、排查摸清底数,重点防止“错保”和“漏保”问题。对符合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进行精准认定,坚决杜绝未经审核整体纳入低保的错误做法。
落实街道临时救助责任,年初下达各街道30万元临时备用金。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和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情况紧急的,可相应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环节,开展“先行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人民群众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救助,充分发挥脱贫医疗保障基金作用。2020年第一季度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31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18.5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