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德州市残联获悉,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避免集中审核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我市正式启动用人单位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网上年审工作。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按照要求,所有在德州市辖区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4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进行材料提报。用人单位应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在系统中选择审批地及审批区县时应选择单位纳税所在地,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残联。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锦瑶 通讯员 刘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