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持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新年伊始,东明县农业农村局出台《2020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旨在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两个方面上实现新突破。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培育的实施意见和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具体措施文件。用好用足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和品牌建设等,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申报单位纳入省、市级示范,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典型案例。加强培训。指导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
在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面,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发展覆盖全程、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效能。积极探索“企业十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十农户”等社会化服务优秀模式和典型案例企业,在资金和任务上向乡镇倾斜,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