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市场主体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惩戒等重点工作稳中有进。
按时年报是评价市场主体信用的基础指标。今年年报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年报须知》1 万份,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定向推送提示短信 1.6 万条,向社会公布了14部咨询电话,对因技术原因无法独立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安排专人上门指导。2019 年我市企业年报率94.23%。
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机制,及时更新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充实了 64 项抽查清单;发起食品生产经营等 9 批次定向抽查,随机抽查市场主体 2829 户,并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 137 户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了信用约束。
信用约束惩戒机制不断完善。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限制,将年报异常的 1790 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 3 年的944 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施严格限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相关失信主体,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在登记注册、品牌创建及非公党建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禁止。同时依据国家38部委联合下发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规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主体实施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