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整体素质,提升劳动人事仲裁效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通过“五员”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则为,为之能成的劳动仲裁队伍。
一是消除矛盾的调解员。办案遵循“入心、入情、入理、入法”的原则,案前先行调解,采取面对面沟通、背靠背劝说,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关系,告知承担风险,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把纠纷解决在案前,做一个化干戈为玉帛,化戾气为祥和的调解员。
二是降温灭火的消防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利益矛盾,有的矛盾尖锐到针尖对麦芒,劳动人事仲裁员则要采用“冷却降温法”。在处理双方当事人矛盾时,仲裁员要做到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采取灵活有效方法,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积极化解劳动纠纷,做好一个降肝火灭心火的消防员。
三是公正维权的裁判员。在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作风正派,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真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对女职工及特殊紧急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审、快裁简易程序,最大限度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热情服务,依法办案的裁判员。
四是帮扶企业的预警员。劳动人事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通过结合日常办案发现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对企业存在的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策略,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做一个称职的预警员。
五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员。劳动人事仲裁员接触的是大量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每天默默无闻地做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工作,做为一名仲裁员要努力把本职工作的亮点反馈给各级报刊和媒体,积极传递劳动人事仲裁好声音,传播劳动关系和谐正能量,树立劳动人事仲裁新形象,提高劳动人事仲裁公信度,做一个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宣传员。(金继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