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29日电 山东省海阳市为更好地发挥好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采取过硬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精准完成了兜底脱贫攻坚任务。
扎实做好农村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围绕贫困人员低保救助核查工作,海阳市坚持做到“三不、三要”,镇村民政和扶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不明白扶贫政策的、业务培训没弄懂弄通的,坚决不开展核查工作。要求各镇区街道必须建立2018年清退低保特困人员、其他未享受低保特困待遇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在保人员的三本台账;要求各镇区街道严格按照规定的核查步骤开展工作,决不允许走过场、走形式;要求各镇区街道逐户逐人进行核查,决不允许搞平均、一刀切,做到精准施策、确保实效,特别是对残疾人以及重病、就学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实施重点救助,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任务落到实处。为确保贫困群体低保核查取得实效,3月20日至22日市民政局、扶贫办积极配合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督查组,逐个乡镇进行政策指导和督导调度,推动核查工作有序开展,督促镇区街道要认真研究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核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理解和正确把握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防止部分镇村干部对一些低保政策断章取义,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确保贫困群体稳定脱贫。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工作,海阳市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就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占比低、清退低保户、未享受低保户等方面开展调研,摸清了全市贫困群体的社会救助现状;烟台市扶贫办也就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情况,多次到海阳实地进行调研指导,在此基础上,海阳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加强贫困户脱贫稳定性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救助力度,通过建立脱贫救助基金,由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常态救助,确保贫困群体有质量、可持续的稳定脱贫。(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