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邹平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落实“一次办好”便民举措,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邹平公安推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码上居住”便民举措,流动人口只要手机点一点扫描二维码即可自主完成居住登记申报,不用再花时间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流动人口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后,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邹平市公安局推出两种居住登记方法:(一)通过互联网“山东省流动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是(http://www.jzz.gov.cn)自主登记;(二)推出手机“码上居住”登记。流动人口不用出门,可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自助登记。而且“码上居住”方便的不仅是流动人口,本地的用人单位、出租房屋房主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为员工、租住人员申报居住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