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杰)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根据全县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动员会议要求,近日,县安监局汇同县公安局对我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活动现场,安全专家详细讲解了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素质,提升了安全技能。“通过今天的安全培训,使我及公司员工进一步学习了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应急处理的方法措施,增强了防范事故的能力。”昌乐乐发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刘善龙说,“下一步,我们公司将在县安监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法律、法规要求,严把进货渠道和流向,按要求、按标准储存管理,为常年业户做好安全配送服务,依法经营、安全经营。”
除安全教育培训外,县安监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部门零售经营户和批发贸易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在乐发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储存库的货物堆放,干湿度、出入库登记,灭火器、消防水泵等逐一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要求立查立改,确保经营安全。“前期我们对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将原来在城区的44户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同时严格审批条件,将我县的96家烟花爆竹常年经营户压缩至56家,杜绝了烟花爆竹经营的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同时,严把审批准入关口,将100米的绝对安全距离作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必备条件。下一步县安监局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县领域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县安监局副局长万邦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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