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统筹谋划,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落实监管责任,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展开综合治理活动,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由工商所、派出所、行政执法分局、综治办、交安办、公路站、交管所等部门配合,加强注册登记源头监管,对本地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认真查验登记车辆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容是否一致,发现违规现象立即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建美丽乡村、幸福接山工作,以主要道路为重点,逐步外沿辐射各村、国省道等农村地区道路,采取日常严管与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边宣传、边整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通过综合治理,逐步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公开公示、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各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公共安全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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