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积极配合地税部门,探索实施“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协作征管模式,稳步推进水资源费税改革试点工作。
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取用水情况普查工作,重点排查自备井,核实水源类型、取水地点、取水设施等信息,并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对已办理取水许可,但未按规定取用水的自备井用水户,现场指导用水户做好自纠工作,规范取水行为;对查出的无证取水户,要求其尽快完善手续,安装取水计量设备,纳入规范管理;对不予批准取水许可的用水户,按规定关闭其自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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