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滕州市龙阳镇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断强化措施,把牢各类关口,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违反“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完善部门联合监管体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严格资金管理。以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为依托,严格现金收支和报账程序,凡是村级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帐内管理,并在两日内送缴镇代理中心专户储存;所有支出必须手续齐备,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杜绝收付互抵、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随意报账等现象。严格定期理财、报账制度。明确了每月理财、报账时间,坚持当月业务收支当月处理,严禁跨月报账现象;建立了“零报账”制度,当月没有发生业务的一律上报 “无帐承诺书”。严格“三资”处置程序。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由经管、司法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督,处置时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通过镇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对于违规处置村级“三资”、签订合同不按程序操作的,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合同监管。村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及工程项目等各类合同条款全部经司法所、经管站审核把关,然后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将会议记录复印件交由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批准,双方达成意向后,到镇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投标、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见证,同时将全部合同金额上交到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行管理。
(邱绍义 王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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