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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推动献血事业健康发展,3月5日,临沂市召开临沂《临沂市献血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针对临沂市无偿献血社会基础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不够明确、保障激励措施比较缺乏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共六章、四十一条,分为总则、宣传和动员、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保障和激励、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 其中,在“总则”部分规定“献血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公民自愿的原则”,并明确了各方职责;专章规定了献血“宣传和动员”、规范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保障和激励” 一章从固定献血屋(点)的设置、流动献血车的停靠、急救送血车优先通行、献血工作情况纳入文明考核、建立系列制度(献血者信息反馈回访制度、采供血信息公开制度、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补贴补休、免费用血、享受“三免”政策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确保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预期实施效果;“法律责任”部分对上位法已作规定的,不重复规定,创新规定了“血站、医疗机构未履行献血者信息保密义务,造成信息泄露”和“骗取医疗临床用血费用”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增强了法规的刚性。 新施行《条例》看点:扩大献血者免费用血范围和方式 增加激励措施 此次《条例》中将献血者享受优惠群体扩大至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另外,《条例》首次将献血情况纳入文明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给予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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