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山亭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扫管”并重,11月7日至13日,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组成社区矫正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在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扫黑除恶再宣传、再发动和再教育。
督导组深入全区十个镇街司法所,通过点名、签到、核实身份证进行了集中点验,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训诫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手机定位监管规定和请销假等相关制度,并强调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辖区,按规定时间报告,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刻明确在矫服刑意识,珍惜机会,积极主动地接受司法所的监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检查中,向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分析了目前严峻形势,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通过此次检查活动,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深入了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认清了参与恶势力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教育矫正效果,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通讯员:刘志强 工作单位:山亭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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