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不断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生的新变化,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的发展,峄城区坛山司法所积极探索建立“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大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效率。
“调解+”信访案件,积极推进息诉停访
坛山街道地处城区,流动人口多、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多,公共场所多,特种行业多,信访工作任务重,面对“四多一重”的实际情况,积极加强与信访工作对接,积极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展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息诉停访。
积极同信访部门和社居密切配合,一方面在各类信访问题化解中,依托街道调委会为中心,对各类信访问题实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加大对信访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访案件化解回访工作,避免信访的反复,在回访过程中,注重了解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调处效果,不断巩固信访化解成果。
“调解+”治安案件,积极为警力“减负”
所在辖区派出所日常接处警中,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大量的非警情案件、边缘性案件比例较大,占用了大量警力,影响了警务工作高效开展。为进一步缓解治安压力、释放警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在辖区成立坛山街道公调对接办公室。
公调对接办公室专职对于接警处理的矛盾纠纷进行甄别研判,对于适用于调解范畴的,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程序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通过教育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一年多的运转,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服务群众在一线,化解矛盾在基层,勇于创新,积极作为,成效斐然。
“调解+”法律援助,积极为弱势群体维权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对于一些特殊类型或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案件,提供符合情理、追求实质正义的个别平衡,及时有效解决纠纷,相比与诉讼更节约时间,让矛盾纠纷双方基于自愿原则,在心理上易于接受,并有利于调解协议的履行。
在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积极促成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及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把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缓解和减少了社会矛盾。既充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节约受援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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