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东    国内    社会    教育    旅游    房产    娱乐    企讯    女人    财经    科技    健康    家居  

 

 首页 > 资讯频道 > 社会 > 正文
   

枣庄榴园司法所开展法律学习和思想谈话 强化矫正监管效果

2018-04-27 16:05:44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 孔祥阁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为规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榴园司法所于近日对辖区内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法律培训和思想谈话。

  本次法律学习培训会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请假外出手续、给予警告的情形等内容。告知矫正人员在以后的日常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正视刑罚的惩罚性和强制性,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知道自己与守法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不同,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平时应该怎么样去做,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规范,时刻注意自己特殊的身份。另外,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引起重新犯罪,并要求我们矫正人员要对照规定,深刻反思入矫以来的个人改造情况,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接受司法所日常管理、教育的自觉性。同时,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告诫大家在社区矫正管理期间应遵守的哪些规定及不服从管理的后果,给大家作了全面细致的讲解,要求矫正对象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服刑意识。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加强学习、积极改造。

  在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的法律学习和思想谈话张,对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责任意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职责和服刑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也会强化各项管理措施,提升社区矫正效果和水平。

我来说说(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泰安志愿者送助学款传递正能量
下一篇:枣庄峄城区吴林司法所“精准普法”效果显著
 
0
 
 
 
 
推荐资讯
共富车间助力群众就业增收
共富车间助力群众就业
宁阳:持续壮大林果产业 多点发力点亮绿色经济
宁阳:持续壮大林果产
“青衿致远”实践团参观走访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青衿致远”实践团参
种下“牧草绿”,治愈“盐碱白”
种下“牧草绿”,治愈
 
栏目最新
栏目热门
 
 
 
版权声明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频道招商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山东信息港 ings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