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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今年以来,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全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村(社区)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经司法局推荐,峨山司法所具体协调,村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双向选择的模式。通过双向选择,由区司法局、村、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三方签订协议,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指派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村法律顾问,区司法局对村法律顾问进行监督指导。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费用支付等主要内容。按照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最多担任6个村法律顾问的标准,峨山镇61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分别由榴园律师事务所、泓扬法律服务所、守信法律服务所和峨山法律服务所的3名律师和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
为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峨山镇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成立了由司法所长任主任,各村法律顾问任成员的法律顾问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实行轮流坐班制度,办公场所设在司法所,每周星期一全天坐班,负责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代理案件和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对于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或案件,单靠某一个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解决不了,由法律顾问团主任召集相关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联合办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法律顾问团成员要做到自律自省,公正廉洁,在做好各自村法律顾问的前提下,兼顾做好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年终把在法律顾问团的工作情况作为对法律顾问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通过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峨山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正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各村法律顾问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起草村规民10份,完善承包合同50余份,代理诉讼案件5件,法律顾问团联合调解矛盾纠纷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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