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能自觉遵守司法所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积极改造,早日涅槃重生重新回归社会”,9月29日上午,庙山司法所所长在对该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时意味深长地说。
今年来,庙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庙山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2人,解除119人,在管43名,其中缓刑36人,假释6人,保外就医1人。均做到监管到位,没有发生脱(虚)管、漏管现象。
提高日常监管水平。一是发挥好矫正小组的作用。司法所在确定矫正小组成员时,着重挑选了一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或家庭成员,强化家庭成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意识,同时吸纳老干部、老党员以志愿者身份加入到矫正小组中来,优化了矫正小组成员配置;二是加强了重点人员的管控。庙山司法所积极联合乡镇检察室、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有反抗情绪、认罪态度不深刻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入矫宣告、训诫谈话,用好警告、行政拘留、收监执行手段;三是认真落实了请假外出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请假上报,对批准外出社区服刑人员,要求其每日向司法所电话报告。
深化教育矫治成效。一是开展好心理矫治。自2015年9月庙山司法所精心打造心理咨询室以来,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斥资添置了心里沙盘、心理测评系统等心理矫治专业化设施,通过心理咨询知识讲座、个别谈话、沙盘疗法等形式,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数十人在接受心理矫治和干预后,重新走上学习、工作的正规;二是利用好教育教材。按照县局要求,充分用好矫正教材和口袋书,挑选优秀说法节目视频,不定期检查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效果;三是完善好教育平台。在集中学习和个别教育之外,通过建立和完善QQ群或微信群,定期布置学习内容,要求其在家完成,在下次集中学习时上交学习心得。
优化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庙山司法所积极加强与辖区内企业沟通,积极推荐适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同时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落实好对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临时救助,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的依靠社区的力量来完成。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制度。一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契机,大力气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意义,大力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村“两委”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深入村组,开展普法讲座,做好典型案例和法规政策讲解,消除了部分村民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纳度;三是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矫正案例,着力培育典型人物,发挥模范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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